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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创业移民政策新亮点

本政策已经于2013年12月20日关闭, 只适用在此之前递交的申请

继放宽投资移民政策后,新西兰政府又颁布了新的创业移民政策,以期为本国吸引更多的商业人才和资金。新的创业移民类别定名为Entrepreneur Plus,新的政策旨在吸引有能力积极创业并对新西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海外人士

新政策亮点在哪里

这项新政策最大的亮点是申请获批后即可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权,而普通创业移民申请人只能先获得3年的长期商务签证,两年创业成功后方可申请居留权。这个政策等于给申请人吃了一颗定心丸;,减少了申请人以后拿居留身份的不确定性,增强了其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申请人家庭从一开始就可以享受永久居民在上学、就医等方面的待遇(只是不能领救济);另一个亮点是新政策规定50万新元投资可以通过贷款筹集,具有了更大的灵活性。

新政策在企业投资金额、雇用人数、雇员身份、企业盈利状况和商业计划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同时特别规定主申请人必须作为企业经营者经营至少两年。这些要求看起来比普通创业移民高,但是因为新政策明确规定,权利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义务是带来投资、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相信会受到真正的创业者的欢迎

投资额50万新元

根据高额创业政策,政府对申请人有5项要求,其中包括:主申请人及同时申请移民的家庭成员必须符合移民品行和健康要求;主申请人必须持有长期商务签证;主副申请人及16岁以上未成年家庭成员必须达到最低英语要求,主申请人雅思平均分至少4分,副申请人及16岁以上未成年家庭成员雅思4分或者预付英语课程ESOL学费;主申请人必须转入新西兰50万新元;主申请人必须在新西兰成功建立一家企业。

对于要求转入新西兰的50万新元的投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主申请人在持长期商务签证期间未将50万新元转入新西兰,则(申请PR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如商业计划书所述,已经从主申请人的账户通过银行系统转入新西兰;如果申请人以借贷资金转入新西兰作为投资,则必须证明其净资产高于这笔借贷资金或者这笔资金是通过抵押自有资产向银行或其它商业金融机构的借贷。

对于如何界定在新西兰成功建立企业,移民局作了详细规定:创业移民可以通过新创、购买或者购入一家新西兰企业至少25%的股份来建立企业;申请人创立企业的投资至少50万新元,并且主申请人本人必须作为自雇人士经营此企业;创立的企业必须至少全职雇用(每周不少于30小时)3名新西兰公民或者居民;创立的企业符合雇佣和移民法,例如最低工资要求、法定休假规定等。移民局要求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正确,移民官可能通过面试等方式对这些材料进行验证

企业至少经营两年

创业移民申请存在被拒可能。在两种情况下可能被拒

1、申请所依据的企业是主申请人在持有长期商务签证下的工作许可期间所建立,但是其所建立的企业与申请人资以获得工作签证的商业计划书不符(含经过修改并经移民官同意之计划书)

2、主申请人和任何配偶或者未成年孩子根据《1964年社会保障法案》,在持有临时签证期间申请并获得福利(救济)。

移民官也将审查申请人所创立的企业是否符合其申请长期商务签证时的商业计划书,以及申请人在新创立的生意方面的经验。

申请人的创业移民被批准后可以获得有条件永久居民签证,主申请人必须经营该企业至少两年;企业的投资及3个全职工作岗位必须维持至少两年。